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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产品CE认证服务-LVD指令
欧盟对电气产品进口实行的CE认证制度便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之一,它规定进口的机电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安全和健康标准,才能通过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取得欧盟统一的CE合格证书,只有带有CE标志的机电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并进行销售等商业活动
欧盟对电气产品进口实行的CE认证制度便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之一,它规定进口的机电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安全和健康标准,才能通过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取得欧盟统一的CE合格证书,只有带有CE标志的机电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并进行销售等商业活动
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认证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R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根据欧盟的电磁兼容(EMC)指令83/336/EEC,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在其对其他产品的干扰性及对外来影响的抗干扰性方面严格符合欧盟法律要求。
通常,我们所说的白俄罗斯认证就是GOST-B认证。在白俄罗斯海关清关阶段需要的唯一文件就是GOST B符合性证书,白俄罗斯GOST-B认证是一个强制性认证。GOST-B合格证书(Republic of Belarus (RB)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证书是由白俄罗斯标准和计量认证委员会(Gosstandart)认可的认证机构签发。在2004年7月30日颁发的第35号文件中规定了GOST B的适用产品范围清单,并在随后的2004年至2007年之间有所增编。
海关联盟国家计量认证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的计量仪器的计量批准证书
最早的机械指令 89/392/EEC 颁布于1989年6月14日,1993年1月1日生效,1995年1月1日开始为CE标志的强制性指令。该指令后来于1998年6月12日年被新的机械指令 98/37/EC 所取代。现最新机械指令2006/42/EC将于2009 年12 月29 日起强制实施。
根据2004年7月6日乌内阁第318号决议《关于进行产品认证条例》规定,针对在乌国境内呈现的产品类型,其认证符合乌国的规范性文件。认证机构有权承认来自独联体国家以及其他国家产品的认证证书,前提是已于这些国家签订认可协议。根据文献资料的分析以及对产品进行的鉴定,认证机构决定是否承认外国证书。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合格证书的认可仅适用于单批次进口货物。由第三方出具的证书无法识别。例如,俄罗斯机构所颁发的德国产品的合格证将不被认可。
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декларация о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ТР ТС): 由海关联盟认证机构参与的基础上对产品的合格声明。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办理所需资料如下:1)*按要求配合填写认证申请表;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号》,特殊行业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