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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服务
根据2004年7月6日乌内阁第318号决议《关于进行产品认证条例》规定,针对在乌国境内呈现的产品类型,其认证符合乌国的规范性文件。认证机构有权承认来自独联体国家以及其他国家产品的认证证书,前提是已于这些国家签订认可协议。根据文献资料的分析以及对产品进行的鉴定,认证机构决定是否承认外国证书。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合格证书的认可仅适用于单批次进口货物。由第三方出具的证书无法识别。例如,俄罗斯机构所颁发的德国产品的合格证将不被认可。
根据2004年7月6日乌内阁第318号决议《关于进行产品认证条例》规定,针对在乌国境内呈现的产品类型,其认证符合乌国的规范性文件。认证机构有权承认来自独联体国家以及其他国家产品的认证证书,前提是已于这些国家签订认可协议。根据文献资料的分析以及对产品进行的鉴定,认证机构决定是否承认外国证书。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合格证书的认可仅适用于单批次进口货物。由第三方出具的证书无法识别。例如,俄罗斯机构所颁发的德国产品的合格证将不被认可。
尼日利亚认证证书是一份强制性的清关资料,在其监管范围内的产品若没有此证书可能会延误甚至被拒绝入境。根据SONCAP新规,该过程会对货物进行检验,必要时还会根据风险评估标准进行样品抽样测试。
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декларация о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ТР ТС): 由海关联盟认证机构参与的基础上对产品的合格声明。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办理所需资料如下:1)*按要求配合填写认证申请表;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号》,特殊行业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
电梯CE认证指令(Lift Directive)编号为2014/33/EU,主要是针对电梯及电梯安全部件,其中扶梯标准为EN 115:2008 自动扶梯和可移动过道的安全。第1部分:结构和安装。
欧盟对电气产品进口实行的CE认证制度便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之一,它规定进口的机电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安全和健康标准,才能通过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取得欧盟统一的CE合格证书,只有带有CE标志的机电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并进行销售等商业活动
1994年3月23日,欧洲委员会采用了“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EC)指令。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与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把潜在爆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及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该指令是通常称之为ATEX 100A的“新方法” 指令,即现行的ATEX防爆指令。它规定了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要应用的技术要求――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和设备在其使用范围内投放到欧洲市场前必须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