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艇指令内容:
游艇RCD指令是Recreational Craft Directive的缩写。从1990年起,所有进入欧洲经济区(EEA)的游艇(Lh在2.5米~24米 ),必须符合RCD游艇欧盟指令(2013/53/EU)要求。并得到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评估和CE认证。
2.游艇指令目的:
游乐船指令2013/53/EU 游乐船指令是以安全为主要目的而制定出来的法规,并细化了许多协商标准,每个协商标准对应一类产品,用于管理出口欧盟的所有游艇船只。制造商对游乐船方面的某类产品进行CE认证时,需要符合指令2013/53/EU与相应协调标准的要求。
3.游艇指令涉及到的产品范围:
(1)在2.5m~24m之间的用于运动娱乐目的的船只(可以用于出租或者是游乐、训练的船)
(2)游艇指令还对船只的配件有相应的规定,这些配件为:
a.船内或者船尾的发动机点火保护设备。
b.外置式发动机的点火保护设备
c.船只的操纵部件如放线盘等以及电缆
d.船只的油箱以及输油管道
e.船只的舱口盖和舷窗
4.欧盟游艇分类依据:
(1)类别A:船舶为长期性的海上航行而设计,能够抵御8级以上风力,4米以上浪高,船舶用品大部分能自给自足;
(2)类别B:船舶为海上航行而设计,能够抵御8级以内(含8级)风力,4米以内(含4米)浪高,船舶主要用作海上航行;
(3)类别C:船舶为近海水域、大型海湾、海湾口、湖泊、河流流域而设计,能够抵御6级以内(含6级)风力,2米以内(含2米)浪高,以内河航行为主;
(4)类别D:船舶为小型湖泊、河流、运河而设计,能够抵御4级以内(含4级)风力,0.5米以内(含0.5米)浪高,以内河航行为主。
5. 游艇CE认证模式:
(1)A模式:工厂内部生产控制
(2)Aa模式:工厂内部生产控制加测试
(3)B模式:EC型式检验
(4)C模式:型式符合
(5)D,E模式:产品质量保证
(6)F模式:产品检验
(7)G模式:单个产品检验
(8)H模式:全面质量控制
6.游艇CE认证流程:
(1)了解游艇CE认证;
(2)确定船只分类;
(3)确认认证模式;
(4)签订认证服务合同;
(5)提交游艇CE认证申请书及产品资料;
(6)指定认证工程师,对厂家进行认证及技术指导;
(7)界定游艇认证模式;
(8)相关资料准备,并提交资料经欧盟权威公告机构审核;
(9)欧盟权威公告机构核对信息无误颁发证书;
(10)获得游艇CE认证证书;
(11)支付合同尾款;
(12)后续监督与服务。
上海贸邦认证机构拥有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提供全面、排他的权威专业化服务,提供已具有认证资质供应商资源,降低认证风险及成本,供应商认证直接对接!
游艇CE认证快速办理点击【在线咨询】,或致电:4007-785-057
关注mambo公众微信平台:mambo_sh定期为您送上更多行业资讯